2005年9月23日经方正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汉魏遗址。位于方正县松南乡于家屯北1.4公里,北距松花江1.8公里。2005年7月,省文物部门对鸡西至讷河公路沿线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。遗址处在方正县修筑防洪堤坝外的一处较平坦的台地,面积约3万平方米,现为于家屯村民耕地。在南北200米、东西150米范围内地表随手可拾到红衣陶、夹砂陶碎片,地表文物较为丰富。经专家鉴定该处遗址为汉魏时期遗址。此类遗址在方正县境内属首次发现,为研究方正地区人类发展史提供了珍贵资料。
保护范围:以遗址南北长200米,东西宽150米为重点保护区,重点保护区向外延伸20米为一般保护区。